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,本網站使用 cookies 分析技術。若繼續閱覽本網站內容,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 cookies,關於更多 cookies 資訊請閱讀我們的隱私權政策
過期食物真的不能吃?10種意想不到食品過期還是能吃|樂活島

買東西前記得先看一下有限期限,這可說是人人的習慣,但在有效期限內的食物就一定安全嗎?有效日期又究竟代表些什麼?

有效期限的訂定不僅是為了確保食品食用時的有效性以及安全性,根據食藥署解釋,有效日期是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「最終期限」。但其中有一個前提在,必須在適當的製程、運輸和保存環境中,有效期限內的食品方才安全、可食用。相反地,包裝不完整、食品及營養標示不清楚,或是買回後沒有在適當的溫度、環境保存,當然都是損害食品的關鍵。

那究竟過期食品可以吃嗎?美國有線頻道美食世界(Food Network)曾經列出「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」:

  1. 麵包:吃不完的麵包可以放在冷凍庫保存,就算過了期限仍然新鮮。
  2. 乾燥麵條:完全乾燥的狀態之下,是可以放上3年之久。
  3. 餅乾:只要沒有出現油耗味或是餅乾體自然粉碎,在沒有氧化的狀況下就可以繼續吃。
  4. 罐頭食品:貯存在乾爽的環境下,罐身若沒有凹陷或生鏽的現象,則過期4年也可以吃。
  5. 乾酪:超過有效期限1個月還是能吃。
  6. 奶油:在快過期之前將它放入冷凍庫,即有繼續保鮮的效果。
  7. 早餐穀物(cereal):在尚未開封的情況下,過期6個月仍然能繼續食用。
  8. 冷凍食品:低溫貯存加上冷凍保存後產生的的脫水狀態,使食物即使過期也是能吃。
  9. 含包裝的綜合蔬菜:只要在沒有變軟爛的情況下,過期也是能吃。
  10. 雞蛋:最簡易的判斷方法為放入水中,如果會沉下去,就可繼續吃,如果會浮起來,則需要丟棄。
當然,可能過了有效日期,即代表過了保存期限,營養價值或口感會有降低的情形,因為不代表食物已腐敗,所以一些過期食品還可以吃,但仍要儘早食用完畢。食品可以存放多久還是依儲存方式及食物特性而定。如果乾料受潮、真空罐頭凸罐,或食品受到菌污染,就算沒有過期,也不宜再繼續食用。
樂活島粉絲團